打官司在法院和解对方不给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欠钱打官司的流程是当事人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之后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打官司在法院和解对方不给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上网公示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可以司法拘留15天。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打官司的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要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如有必要还需要聘请律师,律师费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人民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标准如下: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2.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提醒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3.开庭审理
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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