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取保候审到检察院不需要取保,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取保候审办理流程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签字或盖章。
公安取保候审到检察院不需要取保。法律快车提示您,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到了检察院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是如下:
醉驾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
3.如果同意取保候审,则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4.犯罪嫌疑人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所在地址:重庆金融核心区江北嘴CBD金融城2号T2栋6-3 热线电话:19123086139
Copyright © 2000—2021 重庆悦万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