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于老年人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赡养是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和给予生活精神上的支撑,那么法律规定子女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赡养义务什么时间开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大概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进行赡养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法律分析: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成年子女对于在法律上对于赡养老人对于老人的年龄是由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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