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具有过错一方的过错程度、过错情节、损害结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水平等因素确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一些注意事项有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失赔偿。
离婚要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提醒您,根据《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一些注意事项如下: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
3.其他注意事项。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能单独诉讼,人身损害、侵害人格权、人格因素的财产权,可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于以下内容是不能单独诉讼的:
1.根据一时不再理原则,当事人在侵权之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统一实施另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受理。
3.违约之诉的,不予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但是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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