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民法典》没有居间合同,只有中介合同。防范金融中介服务合同纠纷的方式为认真审查合同中必要的条款、及时办理合同公证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等状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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