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划分

律所动态 / 2022-12-22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划分包括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时,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医疗事故上诉书的写法是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等。

  一、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划分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划分如下:

  1.一般由主张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依法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由医疗机构证明其不存在过错。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二、医疗事故上诉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上诉书写明以下内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

  2.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同上;

  3.诉讼请求:包括赔偿金额、支付方式、诉讼费用支付方;

  4.写明事实与理由;

  5.写明具状人,日期。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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