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纠纷案件能否撤诉

律所动态 / 2022-12-26

很多人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与他同居,那么同居关系纠纷案件能否撤诉?同居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一、同居关系纠纷案件能否撤诉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解除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起诉予以解除。


  二、同居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中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同居及相关概念的含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同居的解释为:

  (一)同在一处居住;

  (二)指夫妻共同生活。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中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际上即为非法同居,判断是否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关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关系的稳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 与同居有关的还有婚姻、重婚、婚外恋、通奸。婚姻是无一例外地受法律保护的,它所遵循的是一种理性的原则,它所联系的是责任、义务、稳定、财产、子女、道德、舆论等一些有形和无形的东西。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都是非法的,但重婚是犯罪行为,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应受刑法制约,非法同居受婚姻法及相关民事法律约束。婚外恋、通奸中的同居则属于纪律和道德谴责范畴。

  综上所述,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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