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吗

律所动态 / 2022-12-28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用分公司的财产清偿债务,分公司的债务一般由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一、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债务谁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总公司进行承担的。分公司是没有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并不属于法人,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提醒您,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是由总公司进行承担的,其并没有独立承担债务的能力。

  三、总公司撤销分公司流程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流程:

  1.股东会决议解散分公司;

  2.对分公司进行查账;

  3.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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