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特性有哪些

律所动态 / 2022-12-28

承揽合同特性有标的特定、具有诺成性、双务性、有偿性和其他特征。承揽合同包括的内容有承揽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和履行期限等。


  一、承揽合同特性有哪些

  承揽合同特性有:

  1.标的特定,即承揽合同的标的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担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有偿性等特点;

  3.承揽合同的其他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承揽合同包括的内容

  1.承揽的标的;

  2.承揽的数量;

  3.质量;

  4.报酬;

  5.承揽方式;

  6.材料的提供;

  7.履行期限;

  8.验收标准和方法;

  除上述条款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其他认为应当订立的条款,如,技术保密条款、担保条款等。

  三、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提醒您,一般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已经存在的物,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需做某项工作并交付成果,承揽主要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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