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无过错责任为双方均无过错时,可由机动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方无过错行人有过错时,机动车*多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提醒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不可以复议的,只能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为:
1.当事人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4.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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