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章第二节,走私罪是一个统称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走私文物罪为例,单位或个人违反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是走私文物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放纵走私犯是要判刑,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放纵重大的走私犯罪分子;放纵走私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等。
主犯是:走私犯罪案件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走私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走私的共同犯罪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可认定为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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