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司法鉴定九级伤残标准

律所动态 / 2022-12-21

工伤司法鉴定九级伤残标准包括轻度癫痫、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轻度毁容、某些部位秃发等情形。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受伤等。

  一、工伤司法鉴定九级伤残标准

  工伤司法鉴定九级伤残标准主要有如下: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等。

  二、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况下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工伤司法鉴定费用谁出的规定如下: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提示您,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二维码

返回顶部

所在地址:重庆金融核心区江北嘴CBD金融城2号T2栋6-3    热线电话:19123086139

Copyright © 2000—2021 重庆悦万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