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劳动者存在法定解除条件被辞退的不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的工作日支付。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解雇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解雇的,没有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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